特 别 规 定1.本次拍卖保证金为每辆车贰仟元,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方式支付保证金。本次拍卖标的均不带车牌拍卖,所有车辆均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注意拍品清单及资料说明。 2.本场拍卖会不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原保证金即转为提车押金,车辆过户手续办妥后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作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价款汇款至户名:明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帐号:20000073188010300000026,开户行: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中心分理处(备注:市管局公务机动车拍卖款,车牌号:_)。买受人在未付清全部款项前均不办理任何有关车辆转移登记手续。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明光市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备证件及资料原件(身份证必须原件)。企事业单位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本次拍卖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发生的相关手续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其中二手车交易应缴纳的增值税由委托方承担。4.本次拍卖车辆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