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各检验检测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管系统建设要求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负责建设与管理,系统由部署在省质安监总站的监管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和在线监控,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检测行为和信用等的统一监管,从而预防和查处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资质挂靠、人员挂靠以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为实现质量检测机构网上审批创造条件。各地可以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以市州为单位按照省厅统一时间部署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