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3】106号培训-福田区国税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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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财税【2013】106号培训,国际货代专场,主要内容,涉及货代业(国际/国内)的主要条文解读其他相关文件易产生错漏的其他提示,主要内容,涉及货代业(国际/国内)的主要条文解读其他相关文件易产生错漏的其他提示,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什么是货代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 服务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什么是国际货代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

2、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 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货代,一级货代,二级货代,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怎么区分?,政策上的国际货代,政策上的国内货代,常见问题,例:如果我公司一直面向同行合作,但也偶尔直接找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帮忙运一些货(国际线),那么我们属于一级货代还是二级货代?,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政策:(一)差额征收的规定所有货代:试点纳税人提供知

3、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级货代: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特殊规定: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9省市的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不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3年8月1日前按

4、有关规定以扣除支付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的,此前尚未抵减的部分,允许在2014年6月30日前继续抵减销售额,到期抵减不完的不得继续抵减。上述尚未抵减的价款,仅限于凭2013年8月1日前开具的符合规定的凭证计算的部分。,(二)免税规定 所有货代: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可以申请享受免税优惠: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 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 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

5、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一级货代:国际货代服务同时满足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享受免税优惠:1. 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2. 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3. 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8月1日至本规定发布之日前,

6、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适用本规定。,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注意: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怎么开票?,一级货代:,1.享受免税优惠的:全额开具普票2.放弃免税优惠的:代收的款项开具普票,差额部分开具转票。,二级货代:,全额开具专票或普票(如果有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这部分必须开具普票),涉及货代业的主要条文解读,如何申报?附表如何填制?,详见深圳市“营改增”试点实施工作指引(

7、之六),主要内容,涉及货代业(国际/国内)的主要条文解读其他相关文件易产生错漏的其他提示,其他相关文件,深圳市“营改增”试点实施工作指引(之六)差额征税征收管理,其他相关文件,深圳市“营改增”试点实施工作指引(之七)跨境增值税应税服务免税,主要内容,涉及货代业(国际/国内)的主要条文解读其他相关文件易产生错漏的其他提示,其他提示,关于外币结算的汇率 第三十四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其他提示,关于代扣代缴:

8、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其他提示,第十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提示,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二)(三)(略)(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谢 谢 各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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