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在本市申报登记,应当通过企业网上登记系统自主申报,与开放范围的企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网上登记系统通过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决定申报登记的自行承担登记风险。申报含有“中国”“中华”“中央”“国家”“国际”等字样和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当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登录网址,就可进入我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平台右上角有“申请指南”,申请人应当先行点开阅读,知晓后再申请。申请人无须注册就可以使用系统,支持傻瓜式填报。填写信息时,申请人只需要根据名称结构的四段式,按照提示进行填报,预查通过后,申请人自主判断,决定申报的,再注册用户,完善信息后,就可以申请了。申请人申报查询通过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申请企业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内完成登记,保留期内未完成登记的,可以延长一次相应的保留期,期满仍未完成登记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不再保留该名称。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申报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