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创造价值我们的永恒追求!,六类劳动争议之研究与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不同主张与观点,称之为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客户创造价值我们的永恒追求!,“老三类”劳动争议加班与加班工资争议、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岗变薪变争议。(一)、加班与加班工资争议8小时以外的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与企业工会、员工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一、“老三类”劳动争议,为客户创造价值我们的永恒追求!,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休息一天。延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加班工资,不得安排调休、补休。休息日加班,可以在6个月内安排调休补休,不能安排调休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加班工资。,一、“老三类”劳动争议,为客户创造价值我们的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