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新政”中的政策信号解读 刘 明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新时期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就会前会后的关注程度看,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布局受到空前关注。笔者以为,四中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重大决议,既彰显决心,又频出实招;既重视继承,又注重创新;既强调形成合力,又体现重点突破,透露出一系列政策导向。一、决定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官员是否廉洁从政是古今中外世界各国政治生态中的永恒话题,共产党执政体制也不例外。历史经验表明,王朝兴亡、政权更替无不是从内部腐蚀开始,内因是变化的根据。邓小平的政治嘱托言尤在耳:“堡垒从外部是不能攻破的,如果说,我们党要出问题,就一定是出在党的内部”。我想,他老人家指的内部因素,一定就是党内的腐败现象。人们或许从近十年来中纪委提交给党代会的政治报告中能够一窥反腐败之紧迫性:十五大时首次上升为“非常严峻”;十六大时总结成“仍然严峻”;十七大时概括为“腐败势头没有得到充分遏制”。这样看来,腐败现象似乎与执政者形成了“战略相持”,并且“与时俱进”地呈现出一系列时代特征:涉案数额巨大;新领域增多;专业性、隐蔽性增强;落势化趋势明显。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