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解读:福泉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1968号)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8月14日,我市制定出台了福泉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196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根据有关要求,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进行解读,确保有关政策能够有效执行。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要求,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826号)黔南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南府发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二、年度目标2019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97%以上。三、主要内容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着力推进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2、实施综合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3、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