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2019 -2020学年国家资助政策解读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解读资助对象: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中符合入园年龄的、在籍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以及非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及残疾人士子女以及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幼儿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500元/学期,建档立卡和城镇贫困幼儿同时享受地方保障配套资助500元/学期。资 助 流 程幼儿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补助款。公示无异议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助金汇入幼儿监护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反馈至幼儿园,幼儿将名单公示在醒目位置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幼儿园将信息汇总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建档立卡户子女无需申请,签字确认即可)余江区2019 -2020学年国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