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声明本人XXX,由XXXX股份有限公司XX年第XX次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XXXX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三)最近三年内在境内上市公司、创新层或精选层挂牌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