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 1 - 新县统筹整合资金吴陈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新财竞争性谈判【 2017】 189 号 招标人: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日期: 2017 年 12 月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 2 - 目 录 第一 章 谈判邀请 .1 第二 章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须知 .4 A 说明 . 4 B 谈判文件说明 . 4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 5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 9 E 谈判与确定成交候选人 . 10 F 授予合同 . 13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6 -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 - 18 - 第五章 图
2、纸 . - 19 -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 20 - 第 七 章 附件 响应文件格式 . - 25 - 一、谈判声明 .- 27 - 附件 1:谈判报价一览表格式 .- 28 - 三、授权委托书 .- 30 -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 - 五、投标保证金 .- 32 - 六、资格审查资料 .- 33 -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4 - 八、无在建承诺书 .- 35 - 九、施工组织设计 .- 36 - 十、其他资料 .- 37 -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1 第一 章 谈判邀请 新县统筹整合资金吴陈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相关部门
3、批准,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受 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的委托 , 就 新县统筹整合资金吴陈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新县统筹整合资金吴陈河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招标编号:新财竞 争性谈判【 2017】 189 号 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工 4. 质量要求:合格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6. 采购范围: 村组道路护岸水毁修复、文化广场配套、水库护岸、路基路面硬化、村容整治等 (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 预算资金: 497850.5
4、7 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对 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2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5、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每天 8:30-11:30, 14:30 17:00(北京时间, 法定 节假日 、公休日 除外) 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贸招标”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身份证及无在建承诺书(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接受身份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
6、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正式 员工并提供相关社保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供应商(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仟 元整 , 应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7:00 时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 时
7、足额到达账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 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 : 403 516 100 116。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3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谈判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9:00 时整 2.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全国
8、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 新县)网 上发布 。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高 先生 联系电话: 0376-2981780 地址:河南省 新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女士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 72 号国际企业中心 B 座三楼东侧 电 话: 0376-3275678 邮 箱: 监督单位: 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新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纪检组 监督电话: 0376-2980510、 0376-2981872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4 第二 章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
9、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 ”系指本次谈判采购的 采购单位 。 2.2“谈判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谈判采购的代理机构。 2.3“采购方 ”系指 “采购人 ”和 “谈判代理机构 ”。 2.4“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系 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谈判采购项目 施工 能力、向谈判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 投标 单位 。 2.5“标的物 ”系指谈判邀请中所述的 工程 ,及其配套的 设施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3 合格的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3.1 符合 谈判邀请第 四 条 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从谈判代理机构获得谈判文件; 3.2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
10、件; 3.3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 3.4 遵守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各项承诺、义务和纪律。 4 谈判费用 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 全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B 谈判文件说明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 工程施工 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 1)谈判邀请 ( 2)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须知 ( 3) 技术标准及要求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5 ( 4)合同条款 (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对谈判
11、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求采购方进行澄清的,应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及时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书面答 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方保留修改谈判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的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潜在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使潜在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方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在必要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 7.3 谈判文件的修改书或澄清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有同样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供响应文件;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 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来往信函,在未获得采购人特别要求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
13、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6 供 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对响应文件的每项内容做详细说明,该说明要有充分的解释和依据。 11 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按谈判文件 第 七 章附件 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填报响应文件 ,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 谈判声明 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等内容作出响应。 1
14、1.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 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4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 11.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尽量避免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错误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11.6 正本和副本应分别 胶装 成册。 12 谈判报价 12.1.1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 等规定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
15、需的工程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与其他专业配合费、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 12.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1.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2.1.4 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导致评标委员 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12.1.4.1 工程量清单报价参考依据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7 ( 1)河南
16、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水建( 2017) 1号文关于发布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 2)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 2017) ( 3) 河南省水利厅颁发的豫水建( 2006) 52 号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上、下册)。 ( 4) 豫水建( 2006) 52 号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 5)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SL328-2005) ( 6)水总【 2016】 132 号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锐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 7) 该项目图纸资料。 ( 8) 结合当地建筑工程当
17、前市场造价信息。 12.1.4.2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人编制招标投标报价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 资格 专用章 , 本条作为否决投标条款之一 。 12.4.2 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规范为依据 ,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施工现场及企 业自身情况 ,结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且 只能有一个有效合计报价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和投标函报价一致。 12.2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按谈判文件
18、 第五 章 附件 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 成交价格以谈判最终确定价格为准。 12.3 当最终价格确定后以成交总价为基准修正各分项单价。 1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约 :人民币 肆拾玖万柒仟捌佰伍拾元伍角柒分(¥ 497850.57 元 ); 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 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 效 标处理。 13 谈判货币 13.1 响应文件中所 有报价的币种一律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技术响应 文件 14.1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须提交证明其谈判 项目中主要 工程服务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资格的证明文件 河南省
19、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8 15.1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必须提交 第 26.1 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 并 作为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6 谈判保证金 16.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应向 采购人 提交 人民币 捌仟元 整(¥ 8, 000.00 元) 的投标保证金 。 交纳方式:采用 银转账形式交纳。 16.3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因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谈判 保证金应当从其 企业 基本帐户转出;若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提供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新县
2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资格的责任应由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承担。 谈判 保证 金应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7: 00 时前 必须 到达指定账户 (以电汇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到达本须知第 16.9 款指定的账 户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6.5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 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拒绝。 16.5.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统一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16.5.2 投标人电汇或转账时详细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及 招标编号。 16.6 未成交的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的谈判保证金,将按 32.3 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6.7 成交的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的谈判保证金,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无息退还。 16.8 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 供应 商(或投标单位) 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或 16.8.2 如果成交 供应商(或投标单位) 未能做到: ( 1)按本须知第 34 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 2)按本须知第 35 条规定缴纳 成交 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