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施工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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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WHZL-NKQfsxfhgc-JL】 招 标 人: 南康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 招代理机构: 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七 年 八 月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 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2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3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35 第五章 监理工作量清单 .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8 第七章 监理工程情况说明 . 67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

2、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 已由赣市水利建管字 2017 27 号、康发改核字 2017 98 号文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南康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及质量终检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康区境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727.59 万元,施工监理招标金额约 16 万元,质量终检招标金额约 3.7 万元。 2.3 计划工期: 均为 2017 年 09 月 10 日开工, 2018 年

3、03 月 30 日完工,总计划工期为 201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及内容 : 施工标: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施工监理标:施工期内全过程的的监理服务。 质量检测标:江西省 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及检测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检测包含在检测内容中)。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 2.5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1个施工监理标, 1 个质量终检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施工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不含外省二级 )(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投标人须知 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

5、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 施工监理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

7、) 拟投入的总监 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 本次 质量终检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 2 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3) 拟派项目负

8、责人 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投标人须知 (4)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5)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 施工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

9、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30 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3 本次质量终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 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

10、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7年 9 月 5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 5.2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下载招标文。 5.3 质量终检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质量终检招 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下载招标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6 日

11、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 为 赣州市 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 及 质量终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投标人须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施工

12、监理和质量终检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 ,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 7.3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

13、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 10 年内(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或土石坝或灌渠工程 。 7.6 所有标段必须执行康府办字【 2016】 107 号文件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考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

14、公共资源交易网、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 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康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 址: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 1 号 联 系 人:彭 先生 电 话: 159701037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大道 555 号特康科技园 5 号楼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0791-88293923 网 址: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 标 人 名 称: 南康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 址: 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 1号 联系人: 彭 先生 电 话

15、: 159701037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新大道 555号特康科技园 5 号楼 联系人: 魏 先生 电话: 0791-88293923 1.1.3 质量监督机构 赣州 市水利工程 建设 质量监督站 1.1.4 工程名称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南康区浮石乡防洪工程 1.1.5 工程地点 南康区浮石 境内 1.1.6 工程建设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 1.2 监理任务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包含施工期、保修期( 1年) 及工程竣工验收。 其中: 计划施工期: 201 日历天 暂定开工日期: 2017 年 09

16、 月 10日 暂定竣工日期: 2018 年 03 月 30日 1.4 资金来源 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转账 缴纳金额: 人民币 贰 仟 伍佰 元 整 /每投标人 到帐截止时间: 2017年 9月 5日 17:00 时 汇 入 帐户: 户 名: 赣州市 南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赣州南康支行 账号: 691194431 备注 :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2、汇出时请注明“ 五河南康区浮石乡 施工监理 ”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账情况查验

17、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3.6.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4.2 投标截止时间与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时间: 2017 年 9 月 6日 9时 30 分 地点: 赣州市 南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须知 地点: 赣州市 南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 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 ( 1)本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

18、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2)本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第七条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该部分评审原件的不予相应计分; ( 3)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 原件递交封装要求:上述所有材料(被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 位公章),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 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 签到要求: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19、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现场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 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 2)投标保证金查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或未按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8.3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 ( 1)投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 1980 号、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20、号 )及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需缴 纳的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 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 8.4 其他说明: ( 1)本工程必须执行康府办字【 2016】 107 号文件规定实行岗位人员电子考勤。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招标人 (委托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质量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

21、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建设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监理任务 监理任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

22、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被责令停业的;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 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知 (1) 不允许一个投标 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联合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3)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8 语言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

23、,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 款及格式; (5) 技术条款; (6) 招标图纸(另册);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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