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理,提高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的城市范围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市政道路。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的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河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市政桥梁。本办法所称城市隧道,是指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的城市范围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市政隧道。第三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后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全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管理维护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