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中地大研发201793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在读博士研究生。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能参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人数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指标进行确定,申报与评审工作定于每年九月进行。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20000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