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节 规划背景第1条 在能源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的双重制约下,发展电动汽车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必然趋势。我国的电动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规划指导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对于电动车的推广意义重大。南充市电动汽车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之中,为了落实国家、省的相关政策,促进南充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电动汽车使用的推广,特编制南充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第二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第2条 规划范围为南充市及下辖县(市)的城区,城区是指南充市和所辖县(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自的中心城区。其中,核心区为南充市中心城区,包括顺庆、嘉陵、高坪三区的现状建成区和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区;除核心区以外的地区为一般地区,包括阆中、南部、西充、仪陇、营山、蓬安等县(市)的城区。第3条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其中第一阶段至2017年底,第二阶段至2019年底,第三阶段至2020年底。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