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724号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与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和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和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的培养,为大学生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良好平台,鼓励大学生参加层次高、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为使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有效地达到创新人才培养的目的,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0967号)、长沙理工大学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618号)和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经费支持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经费支持渠道包括学科竞赛教学工作业绩值、学科竞赛经费、学科竞赛奖励等三个部分。其中学科竞赛教学工作业绩值包括组织指导学科竞赛工作业绩值和学科竞赛获奖业绩值,按长沙理工大学教学院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