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林权林地法律制度,3.1林权制度,一.林权概述1.概念: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和处分的权利。根据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是指使用者对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3.1林权制度,林权的客体是指向的具体物,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3.1林权制度,2.林权种类(1)主要形式: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分级管理和授权,由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而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个人所有公民个人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但不享有森林和林地的所有权.,3.1林权制度,(2)使用权的主要形式国家所有国有单位使用,不拥有所有权。国家所有集体使用。集体所有国有林业单位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或其他组织使用,3.1林权制度,二.林权登记与确认发证1林权证的法律效力林权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