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景观方案评审指引 1 评审要求 1.1 景观设计评审由发展规划部经理组织进行,发展规划部相关专业人员、市场部 经理,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设计总监、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参加。 1.2 评审所需的资料由发展规划部经办设计工程师负责准备,包括但不限于: a) 景观设计方案 b) 景观设计任务书 c) 现状地形图 d) 其它资料(原有景观、原有树种、原有树木的位置等) 1.3授权项目所在公司负责的景观设计方案评审,由项目所在公司设计总监组织评 审,参加人员与上述 1.1条规定相同。 2 方案评审控制点 2.1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现行的规程、规范、定额标准。 2.2 是否与规划设计紧密结合 a) 与建筑组团的结合; b) 与建筑立面风格的结合。 2.3 使用功能 a) 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充分考虑到以人为本的原则; b) 是否合理组织各功能空间:开放围合空间;边缘线空间;车流人流空间; c) 是否强调了人的参与性。 2.4 审美原则 检查整个设计布局是否能创造出优美宜人的景观环境。 2.5 生态原则 a) 景观设计是否遵循“景观生态学”观念,考虑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