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鉴定 (一)事故分类: 1、按伤害方式分类: 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 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其 它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2、事故级别划分: A、轻伤,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 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日。或经济损失在 1000-5000元; B、重伤,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 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 过 105日。或经济损失在 5001-10000元; C、多人负伤事故,指一次发生重伤 3人以上或负轻伤 5人以上的事故。或经 济损失在 10001-50000元; D、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1-2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 50001-150000元; E、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3-9人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 150001元以 上, 500万元以内; F、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