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每月 10日、 20日晚按时进行,每月不得低于 2 次,每次不得低于 1小时。 二、考核的内容:日常考核: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 核: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 三、组织实施: 1、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 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 为 100分,考试时间为 60分钟, 80分及格, 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 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 2、技能检验,公司将不 定时不定点对驾驶人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 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 四、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再教育办法交运发 2011106号文件规定, 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督促驾驶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培训。 五、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 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 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