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招生管理工作流程与规范为了加强对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的管理,推动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提高管理质量,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的通知(电校教【2001年】21号)的精神,制定本流程与规范。一、招生试点单位和招生专业及规模的申报市电大按照中央电大专业建设规划和社会需求等情况,分别于每年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公布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的拟招生专业。公布方式为电大主页招生专栏、E-mail、文件三种形式。分校、工作站根据市电大公布的拟招生专业、本地区或本行业需求、自身的办学条件,分别于每年4月28日和10月28日前向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提交申办报告,其主要内容是:1、新增试点单位的申报文字报告,提出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认识以及在教学、管理、科研、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准备和安排,拟招生专业的社会需求及生源调查。拟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见附件1)。拟招生专业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新增办学点教学支持服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