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以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基础),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李少华13801193110,2014.5,自我介绍,李少华律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律师办理合同起草与审查业务操作指引起草人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部客座讲师专业领域:企业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及招投标法律事务联系方式:13801193110,2,内容安排,3,4,1.合同主体与资信审查,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6,全国组织机构信息核查系统,7,8,主体审查民事主体资格,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有效(担保除外)。未经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内设机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需由设立企业授权(概括或单项)公司实际履行或接受履行,视为追认。工程项目部,较为特殊。企业集团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J1.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