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及评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一飞,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2005年波士顿港,前言:任务与基本原则,第二条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评价王兆国: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陈光中:对整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程序均起到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陈卫东:彰显了我国立法与司法的全新理念,刑诉法不仅仅是为了打击犯罪、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功能。法制网:保障宪法原则落至实处。,前言:任务与基本原则,消极评价陈光中:第一条是立法宗旨,第二条是任务,意义是不一样的,降低了它本应享有的提纲挈领的重要地位,削弱了其核心价值。田文昌:但由于在具体条文中缺乏对这些原则的保障性条款,致使这些原则难以得到落实,甚至会流于形式。谌洪果:刑诉法第二条明确写入“尊重和保护人权”,尽管许多人为此欢呼,但从立法技术看,属于赘语式的规定。萧瀚:抽象保障人权,具体剥夺人权,是这七个字的实质。【我的评论】“尊重与保障人权”入法是对宪法的直接回应,统筹着整部刑事诉讼法。今后,应当将抽象的保护人权口号,落实于司法实践。,一、完善辩护制度,(一)明确侦查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