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律实务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主讲人:冯彪,讲师介绍,冯彪律师,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南分所主任。毕业于西南财大、川大、川师大,西南财大留校教师,高级工程师。2014年五四青年节,四川十大杰出新青年”。,讲师介绍,1999年开始从事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相关管理工作,对成都、海南房地产市场有深入研究,主持过电梯住宅、别墅、商业楼盘、旅游景区开发,参与过邓小平故居规划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总规编制及评审专家。服务于中国铁建、郎酒集团、蓝光地产、万华集团等知名企业,兼任天府新区麓湖新城招投标中心副总经理。,一、招投标概述,(一)招投标的优点,获取合理的价格更多的选择范围良好的合作预见依法建设所必须,(一)招投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招标的范围,国家计委在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