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周朝法律制度,主要掌握:1、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产生及其内容;2、周礼、吕刑及礼与刑的关系;宗法等级制度与刑事、民事法律内容;3、司法机关体系的建立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色;4、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各家的法律思想与争论焦点;5、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制定、公布及其意义;6、战国时期法制改革的主要成就等。,第一节概述,商末统治日趋腐败,社会危机不断加剧。为了挽救垂死命运,殷纣王变本加厉,以严刑峻法疯狂镇压民众,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起兵灭商,建立周政权,定都镐京,史称西周。到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洛邑时止,西周共传十一世十二王历时二百余年,成为继夏商之后的一个十分发达的宗族城邦制国家。它所确立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和礼刑并用的法律体系,是中国早期法制建设初步走向成熟完备的典范,直接影响到后世两千多年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春秋后期的孔子,就曾高度赞扬西周的法制文明和礼乐制度:“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不仅毕生为恢复周礼所铸造的社会秩序而孜孜以求,并且还以西周的礼乐刑政思想为基础创立了儒家学派。,第二节西周立法概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