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产权是土地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土地制度对土地利用的种种约束也表现为土地产权的约束。土地产权指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制度,在土地经济学中又称地权制度。一般定义为:人们因利用土地由国家或社会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亦即其内在有关土地占有和利用的规范。其涵义和涉及的权能很广泛,表述不一致。我国现行土地产权制度应包括: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使用经营权制度、土地租佃(赁)制度、土地抵押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一、土地所有权,定义: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理其土地的权利。基本属性:完全性排他性恒久性归一性社会性,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财产物权。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包括在土地所有权之内,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并行的关系。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