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学讲义,第三篇市场篇,第七章国际金融创新,第一节国际金融创新的概念和分类,一、几个概念(一)创新(Innovation)。这个概念最初由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JosephAloisSchumpeter)于1912年提出,用以解释企业家精神引起的创新对商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创新理论认为,在某种刺激因素驱使下,比如在市场出现新的需求时,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将会通过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开发出新的产品,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创新”及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创造新产品;(4)开辟新市场;(2)采用新的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5)实行新的生产组织。(3)开发和使用新的原材料;,(三)国际金融创新在国际金融领域各种金融要素重新组合以实现利润目标或效率目标的过程。,(二)金融创新指政府或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即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在融资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对金融产品、金融技术、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等进行创造性变革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