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 项目名称:福山油田莲 4 凝析气藏与莲 21 高含二氧化碳 气藏协同开发试验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年三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 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 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