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 副组长: 组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