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局党组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