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9609号)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研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评定对象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二、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三、奖励名额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定,奖励名额根据学校文件执行。四、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学习成绩优异。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