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雷锦涛律师15927565018,主要内容,一、买卖合同基础法律规定二、买卖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三、买卖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四、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防范,一、买卖合同基础法律规定,1.买卖合同的定义(合同法第130条)买卖合同时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买卖合同的特征(1)双务有偿合同(2)诺成性合同(除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3)不要式合同,3.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身份证号;(2)交易标的(货物名称);(3)交易数量;(4)质量标准;(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9)合同的生效及份数;(10)各方签字盖章。,4.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1)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交付”:即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的行为。“交付”主要分为现实交付与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