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集中汇总征税流程介绍,上海海关关税处2014.6,集中汇总征税,汇总征税模式运用集约化管理理念,按照“提速、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通关环节物流效率,缓解逐票征管的通关瓶颈,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自贸区集中汇总征税流程,企业备案适用范围,汇总征税企业应当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二)注册在试验区内B类以上企业、注册在试验区外A类以上企业;(三)3年内没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走私记录,没有欠缴海关税收记录;(四)遵守海关征税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海关的税收征管工作,按期及时纳税,能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商贸信息。“3年内”指企业申请汇总征税之日起倒推3年。,企业备案申请方式,企业要求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的,可向试验区主管海关递交试验区集中汇总征税企业综合评估表。,企业备案申请方式,海关在收到评估表的15个工作日内,联合相关部门完成企业评估工作。如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交总担保,海关将为其建立总担保电子台账及信息备案。,返回,预录入,汇总征税的企业在报关单预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