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持股相关法规培训,CONTENTS,目录,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四、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应遵守在公司本次IPO中对股份锁定事项作出的承诺,五、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承诺及应对措施,二、何为重大事项,三、关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股权增减持的规则,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述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同时向上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声明事项发生变化时(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除外),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最新资料。3、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