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概况,宏观政策,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央财政预算应当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宏观政策,2015年至今 ,相关政策举措更是目不暇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科技部出台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宏观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
2、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201537 号 ),具体措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创新创业大赛火炬计划项目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科技型企业备案股份转让系统补助科技创新券(前面已详细阐述)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与我中心职能较为密切的方面),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
3、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服务能力的支持,并以创业创新基地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应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必需的内容: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等;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等。,创新创业大赛,
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工商联自2012年开始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坚持采用“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创新创业大赛,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我省从2013年开始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福建创新创业大赛,由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工商联、共青团省委、致公党省委、广播影视集团等单位共同
5、指导。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具体承办。,创新创业大赛,福建创新创业大赛对成绩优异的企业(团队)给予奖金奖励: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优胜奖2万元。福建大赛获奖并且晋级全国总决赛的企业参赛项目和团队落地企业参赛项目,符合申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条件的,给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立项支持(约30万元)。此外还有创新创业股权市场交易、孵化器入驻、银行信贷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扶持。在国家赛取得优异成绩的还可以获得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扶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可以帮助实现:寻求学习、体验、广泛交流机会;自我宣传展示;寻求政府政策支持;竞争大赛优
6、胜荣誉;寻求股权融资机会、寻求债权融资机会。已成为稳定性持续性工作,参赛条件、参赛方式、相关政策等可关注每年的办赛通知。相关网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设立于1999年,创新资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各级政府、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围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每年度的省创新资金在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等都有一定变化。申报可关注: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 。也可向各设区市科技局咨询。,科技型企业备案,福建
7、省科技型企业是指在福建省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科技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拥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符合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备案办法(修订)(闽科企金20152号 )有关要求的企业可以获得科技型企业备案,科技型企业备案,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跟踪、指导与服务,并为省科技厅及省委省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数据。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业投资、科技金融、孵化服务等方面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科技型企业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途径,对条件较好的通过重点辅导培育
8、,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备案,福建省科技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四年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再列入备案名单,取消其科技型企业称号。 暂定每年二次,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分别于每年6月20至30日、12月20至31日以正式文件将评审通过的推荐备案(复核)企业向省科技厅上报。申请备案可关注备案工作通知,网站:福建省科技厅 http:/ http:/ http:/www.fj- 1.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对象的发展项目优先列入省、设区市重点建设计划。 培育对象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全部纳入网上审批、限时办结。,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加大研发支持力度 培育对象独立或联合申
9、报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开发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优先立项支持。 创新券,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 加计扣除奖励,省财政专项,上不封顶。 关税,5%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3.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对培育对象组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的六条措施予以奖励。 4.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对培育对象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5.支持市场开拓鼓励培育对象
10、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按相关规定予以展位费补助。培育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参与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并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签约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6.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培育对象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培育对象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培育对象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发明专
11、利,每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相应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7.强化创新人才支撑试行“一项目一议”、“一团队一议”的支持办法,探索“重大项目+高端团队”的引才聚才方式。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赴培育对象创业,经同意离岗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8.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培育对象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9.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其他措施-财税优惠减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减
12、免企业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省国税局)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省国税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省信息化局)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省信息化局),其他措施-企业与产业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省经信委)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省经信委)支持台资企业创新发展,其他措施-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重大研发机构引进资助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补助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补助(省经信委),其他措施-人才和团队建设,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资助,其他措施-科技金融,科技保险保费补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福建省科技支行风险补偿金企业技术改造金融服务(省经信委),其他措施-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资助评选福建省专利奖评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其他措施,与科技厅相关的可关注福建省科技厅官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