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新冠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四、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 学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