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为了创造整洁、卫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防止疾病的发生,保障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范围班级(活动室、寝室、盥洗室、走廊、办公室、教职工及幼儿个人卫生情况)、早教中心、行政办公室、公共卫生区、食堂和门卫室的卫生情况。二、检查人员1. 保健医生、保育主管每周、每天定期检查和抽查。2. 保育主管、年级组长、主管园长定期突击检查。三、卫生分工1. 班级教室及活动室、各部门办公室由各使用部门的教职员工负责。2. 公共区域由保洁员负责。3. 每天各部门要对自己工作的场所进行打扫清理,以确班级活动室、公共区及办公室洁净,无卫生死角。四、检查标准(一)班级卫生1. 办公室(1) 地面、垃圾桶。地面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垃圾纸屑、无脱落旧胶印,保持地板本色;进门处门槛及两边门角刷洗干净,现本色;室内无卫生死角( 如门后、桌面下、鞋架下等);垃圾桶及时清理,无污渍,垃圾不过夜。(2) 墙面、门窗、灯、空调、天花板。墙面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无胶印;门框及门身无灰尘、无污渍、无胶印;窗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