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粤环函20191116号),结合我市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江乡振组20195号)、江门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江府办201819号)和江门市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江环2019232号),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尊重规律、因地制宜,问题导向、聚力攻坚,统筹实施、落实责任”为基本原则,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体系和雨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