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一、 总则查新工作是推进立项科学化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措施,为规范本查新站日常管理和实际操作,确保科技项目查新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公正性,确保查新质量,本查新站按照教育部和科技部对查新工作的规范要求特制定如下查新工作实施细则。本查新站每位查新员、审核员必须遵循本实施细则。二、 查新工作范围1、根据本查新站人员的配置、文献资源情况,本查新站受理的查新专业范围主要为理工类。对部分专业不具备查新条件时,暂不提供查新服务。根据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本查新站可在获准的专业范围内受理下列查新业务:(1)科研立项前的查新;(2)研究成果鉴定的查新;(3)成果申报奖励的查新;(4)其它需要查新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查新工作站将不受理查新委托:(1)超出本查新工作站的受理专业范围;(2)查新委托人查新项目下各个查新点不明确的;(3)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的;(4)经多次交谈,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查新点的; (5)查新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以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