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 归属大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办理对象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三十五条申请材料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7、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执行标准为企标的需提供);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验原件留复印件。收费标准及依据无办理地址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涉农审批股联系方式0317-6092319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