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靖远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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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 车辆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YCG-ZC18007 采购单位:靖远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0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1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12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3.3 招标 . 13 3.3.1 综合说明 . 13 3.3.2 招标公告时间 . 13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3 3.3.4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4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 14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14 3.4 投标 . 15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5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 15 3.4.3 计量单位 . 15 3.4.4 投标货币 . 16 3.4.5 联合体投标 . 16 3.4.6 知识产权 . 16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6 3.4.8 投标文件格式 . 16 3.4.9 投标有效期 . 18 3.4.10 投标保证金 . 19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9 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9 3.4.13 投

3、标文件递交 . 20 3 3.4.1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 3.4.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0 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 . 20 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21 3.5 开标 . 21 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 21 3.6 评标 . 22 3.6.1 评标流程 . 22 3.6.2 注意事项 . 22 3.6.3 投标人家数计算 . 22 3.7 定标 . 23 3.7.1 定标原则 . 23 3.7.2 定标程序 . 23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 23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4 3.

4、9.1 合同授予原则 . 24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 24 3.9.3 其他 . 25 3.10、质疑与答复 . 25 3.10.1 综合说明 . 25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 25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25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 26 3.10.5 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 . 26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26 3.10.7 投诉 . 27 3.11、招标代理费 . 27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7 4.1 货物需求一览表 . 27 4 4.2 交货时间及地点 . 28 4.3 特别声明 . 28 第五章

5、 评标办法 . 28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 28 5.1.1 原则 . 28 5.1.2 组织 . 28 5.2 评标程序 . 29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 29 5.2.2 比较与评价 . 31 5.2.3 评标方法 . 31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 31 5.2.5 评标报告 . 33 5.3 废标 . 33 第六章 附件 . 33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 34 附件 2:投标函 . 37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8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 39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 40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 41 附件 7:投标 商务、

6、货物偏离表 . 42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执法执勤车辆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YCG-ZC18007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 执法执勤车辆 1 辆。 (二) 采购预算: 25 万元。 (三)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7、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 投标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 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 V 标准; 6 (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8 年 3月 6日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4:

8、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请专程到报名现场靖远县财政局 315室(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三)报名须知:请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现场详细填写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中所有相关信息,如填写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一切非当面递送的报名登记,非现场 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 (二)方式: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 。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0 日 15:00 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 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20 日 15:00 整 (三)开标地点:在靖远县财政局会议室开标(靖远县政府 1号统办楼 119 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靖远县财政局 119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 八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单 位

10、:靖远县 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包涛 联系电话: 18093130100 联 系 地 址:靖远县 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名称: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高国姣 联系电话: 09436120764 联 系 地 址: 靖远县政府 1 号统办楼 315 室 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2 月 7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 2.1 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白银市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2) 招标内容: 执法执勤车辆 1 辆。 3)采购

11、预算: 25 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 采购人 1) 单位名称:靖远县 人民检察院 2)联 系 人: 包涛 3)联系电话: 18093130100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 2)联 系 人:高国姣 3)联系电话 : 09436120764 2.4 付款方式 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需方支付货款 95%, 5%为履约保证金 在验收合格后 无质量问题 将无息支付。 2.5 投标人资 质文件要求: (未做说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

12、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带至开标现场) 4)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带至开标现场)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 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9 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3、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 8)投标车辆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 V 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6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2.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 2.8 投标有效期

14、60 天 2.9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将小写 : 3000.00 元(大写: 叁 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进账到靖远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以下账号。(供应商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标)。不得由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替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同时投标 人须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份并加盖鲜章,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带至开标现场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靖远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

15、入汇缴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远县支行,账号 :27394101040010050) 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版本 。 (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 )。 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正本、副本、电子版单独密封)。 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10 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2.12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2.13 现场 考察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 考

16、察集中地点: 考察费用: 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2.16 投标人 家数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 2.1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 6% 2.18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 中标人 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 采购人 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11 2.19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足额缴纳中标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 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退还。 第三章 投标 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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