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报告、管理制度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制度接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人禽流感和SARS 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在会诊结束后应提出书面会诊意见,如诊断为其它疾病或 “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将专家组会诊意见逐级通知到原报告单位,由原报告单位订正报告。在各级专家组会诊的基础上,对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均应在发病后1 个月内订正报告。二、不明原因肺炎病报告制度我院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 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在12 小时内组织本单院医生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 “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于24 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三、不 明原因肺炎管理制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