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发挥建设行业特点,快速安全有序有效抢险救灾,保障震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科学评估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震害损失,合理规划恢复重建。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吉林省地震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以及周边地区发生对我省造成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及时确定D级危房,便于群众疏散撤离;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活基本条件;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灾害响应级别确定的统筹调配任务。2 组织体系2.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救灾指挥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根据地震破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