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 察包括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召开推荐会;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形成推荐报告;综合分析;提交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后向党委常委会汇报。由院党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提出等额或差额考察建议人选,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书记专题会议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前,应与分管领导和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并进行培训;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意见;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包括个别谈话、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核实和收集材料;综合评价并形成材料;听取考察汇报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方案。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2/3以上成员到会。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参加会议发表明确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任免决定。党委常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非选举产生的新提任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