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号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现予以发布,自 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铁道部部长 刘志军交通部部长张春贤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汪恕诚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电总局局长 徐光春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