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互联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互联网贷款定义】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放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第四条【其他定义】本办法所称风险数据,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身份确认,以及贷款风险识别、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处置等环节收集、使用的各类内外部数据。 本办法所称风险模型,是指应用于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的各类模型,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模型、反欺诈模型、反洗钱模型、合规模型、风险评价模型、风险定价模型、授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