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科研奖励及考核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南京审计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深化内涵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进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科研反哺教学,决定对原科研奖励办法、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办法、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及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南京审计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以本校名义取得科研荣誉,发表或出版重要科研成果,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均为本办法的奖励对象。第三条 科研奖励范围包括以下六类:1.学术论文 南京审计学院论文奖励期刊目录中的期刊论文。2.项目 (1)国家级重大项目:“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重大或重点项目、科技部重大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教育部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