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厦门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和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部署,推进厦门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市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心以开展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是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第三条中心旨在通过履行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示范,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标准、工艺、装备和新产品;实行开放服务,承接研究、设计、试验、咨询和培训等技术服务业务,推动技术扩散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与重点实验室等其他技术研发平台的协同联动,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集聚和培养高层次、专业化技术人才。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制定中心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