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扶持资金经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2号)、广州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穗文广旅20205号)有关要求,促进疫后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依据财政资金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广州市文化旅游新业态项目扶持资金经费申报工作。 一、扶持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数字文化产业项目。主要包括: 1、突破核心技术,发展超高清影视、电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项目。 2、发展数字音乐、影视、演艺、直播等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数字文化项目。3、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高端音视频产品项目。 4、应用大数据、5G、VR/AR、AI、4K/8K、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文化旅游产业领域融合创新、取得较大技术突破和文化创新的项目。 5、开展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