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为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开展,规范监测行为,保障监测质量,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抽检任务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省里不再统一下达县(市、区)监测硬性任务定量检测抽检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人口和农业经济实际按4批次/千人的要求自行决定,抽检数量不得少于400批次。每个乡镇快速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200批次”精神,全县农产品县级定量检测任务4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任务3800批次以上。配合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部级农产品定量安全例行监测、省级监督抽查、市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二、县级定量检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开展定量检测工作,任务400批次以上(其中:蔬菜水果150批次以上、猪(牛)肉100批次以上、猪(牛)尿100批次以上、淡水产品50批次以上)。抽检环节:种养环节、畜禽屠宰环节。抽样时段:2020年412月,每月监测1次;疫情防控期间、“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两会”和中高考等重要时段。三、乡镇快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