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产教协同育人的重要主体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关于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社会2019590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拟开展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建设目标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旨在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发展能力。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力争到2020年,建设培育1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二、建设条件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注册的法人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